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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赛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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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赛事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4/2 11:19:24

广东省休闲渔业与垂钓协会

垂钓赛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省休闲垂钓活动可持续发展服务,规范休闲垂钓赛事流程,特制定广东省休闲渔业与垂钓协会垂钓赛事管理办法。

第二条 协会休闲垂钓赛事及裁判工作组负责赛事组织、管理及裁判员培训、考核。

第三条 协会的垂钓赛事依照赛事级别分为一、二、三类赛。

第二章 赛事级别

赛事级别根据淡水钓和海钓比赛赛制、参赛人数不同进行划分。

级别划分

(一)一类赛事:由协会指导或主办的各类赛事的总决赛。淡水钓:参赛人数不低于100人;海水钓:参赛人数不低于100人。

(二)二类赛事:由协会指导或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赛事。淡水钓:参赛人数不低于80人;海水钓:参赛人数不低于80人。

(三)三类赛事:由协会指导或批准举办的,代表处、专业委员会、会员企业组织的赛事。淡水钓:参赛人数不低于50人;海水钓:参赛人数不低于50人。

第三章 申报程序

赛事主(承)办单位需提前至少1个月向本协会提出申请。

申请书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数、组织机构情况、赛事规则及方案,申请书经协会审核通过后,以正式函件批复。

第四章 管理及服务费用

赛事主(承)办单位举办赛事活动期间,必须为钓手及赛事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协会根据赛事等级向承办方收取咨询和赛事服务费,用于赛事的品牌建设和审核、管理,赛事具体执行费用另计。一类赛事2万元,二类赛事1万元,三类赛事0.5万元。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经2024年12月5日第三届三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十 本办法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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