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以下简称“大广海湾”)规划建设再次取得重大突破。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发展方面明确提出“支持广东与澳门共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这标志着大广海湾的建设被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成为国家重大合作发展平台。
记者了解到,《意见》是自2004年我国正式启动“泛珠合作”以来首份国家级重磅文件,旨在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范围发展。《意见》第三十条“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发展”中,明确指出要“支持内地九省区发挥各自优势与港澳共建各类合作园区,支持广东与澳门共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
江门市委书记毛荣楷认为,“粤澳共建江门大广海湾正式成为国家战略和国家重大发展平台,来之不易,弥足珍贵,好好珍惜利用。这充分说明江门市打造三大发展平台、五大产业集群完全正确,也应更加坚定不换频道抓落实,心无旁骛谋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江门市市长邓伟根则表示,“更高平台、更强动能,向更高水平冲击。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依然任重道远。”
事实上,自2013年大广海湾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以来,江门市委、市政府紧扣省政府赋予大广海湾的“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珠三角实现大跨越发展的新增长极、珠三角辐射粤西和大西南的枢纽型节点、珠江西岸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传承华侨文化的生态宜居湾区”五大定位,主动寻找大广海湾发展与国家、省重大战略的契合点。结合该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江门市成功争取省支持将大广海湾以及深茂铁路、台山核电、轨道交通装备修造产业基地等区内重大项目纳入省“十三五”规划;同时,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致力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江门还获得省发改委支持,将大广海湾列入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
未来,大广海湾将积极探索新型合作模式,推进合作载体建设。江门市发改局负责人介绍,结合五大定位,江门将进一步抓好大广海湾重大交通通道构建,抓好产业集群和产业载体培育,抓好“城局”的优化,抓好港澳地区以及泛珠省市的对接和融合,抓好资源保护和科学开发,力争在促进泛珠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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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南方日报2016年3月17日 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