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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求休闲渔业发展典型创建认定条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7/5/22 16:40:49

各会员单位、休闲渔业实体:

为落实全国休闲渔业现场会精神,打造休闲渔业品牌,促进休闲渔业规范健康发展,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在初步征求部分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起草了休闲渔业发展典型创建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现把该认定条件转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5月底将意见以正式文件反馈我会。

联系人及方式:

禤国荣,电话:020-84109697,邮箱:gmflfa@163.com

广东省海洋渔业休闲与垂钓协会

2017年522

休闲渔业发展典型创建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


一、“最美渔村”创建认定条件

以弘扬、保护、传承渔文化和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主题,集中打造、创建、认定一批“生态环境优美、休闲特色鲜明、渔业文化浓郁、渔村风情独特”的最美渔村(镇),推动渔业新业态健康发展,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

(一)渔业生产美

1.渔业产业。具有特色渔业产业,辖区内休闲渔业产值1000万元以上,居民来自休闲渔业的收入占总收入的 30%以上。拥有 1家以上国家级或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2.渔业设施。拥有展现渔业生产风貌的基础设施,如渔港、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原良种场海洋牧场、加工企业、渔业风情街道以及传统渔具等。

3.渔业产品。区域内渔业产品比较丰富,养殖水产品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具有形式多样的涉渔加工品、工艺品等。

4.渔业资源。靠近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海域(包括河口内港和二、三级渔港)、自然湖泊和水库,自然岸线保持自然或已修复。或者拥有集中连片、环境优美的渔业养殖基地,池塘岸线美观完整。

(二)渔业文化美

1.文化资源。拥有保存相对完整的渔文化街区和建筑、丰富多彩的活态渔文化遗产和历史悠久的渔文化产品。已入选各级文化遗产名录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2.文化特色。拥有特色鲜明的传统渔文化习俗,包括特色渔业饮食文化、生产生活习俗、特色渔业节庆、特色渔业手工业品等。具有 1项以上的渔业主题节庆活动或赛事,可提供 3个以上具有渔家风味的特色菜品。

3.文化保护。开展了传统渔业作业方式、渔村生活习俗、渔船渔具、渔歌号子、传统渔业手工艺品等渔业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展示工作。保护传承机制健全、措施完善、效果良好。建有各类渔文化保护区、渔文化生态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4.文化传承。拥有具备丰富渔业知识或者掌握渔业传统技艺的渔业文化传承人,有进行渔业知识传授或技艺传承展示的场所和实践活动。

(三)渔业生态美

1.水体质量。水域功能区划明确,水体洁净。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以上标准;海水水质达到《海水水质》(GB3097-1997)二类以上标准; 批 准 规 划 的 渔 业 水 域 达 到 《 渔 业 水 质 标 准 》(GB11607-89)。水产品生产区域产地环境条件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准要求。

2.生态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无噪声污染。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类区要求;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上要求。

3.生态保护。对村庄山体、森林、湿地、水体、植被等自然资源进行生态保育,保持原生态自然环境,有完善的渔业资源保护措施。近十年区域内未发生重大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事件。

(四)渔民生活美

1.乡风民俗。乡风淳朴,文明和谐。拥有并实施村规民约,沉淀有独具特色的渔家风俗习尚,有开展祭典、庙会、戏剧、民谣、舞蹈、民俗技艺等民俗文化活动传统,村(渔)民具有健康、文明、生态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2.村容景致。拥有特色鲜明、保护良好的渔村建筑人居,传统建筑得到有效保护,传统村落格局和历史风貌得到完整保持和延续。现代建筑与传统建筑风格统一,与自然景观和谐一致。

3.渔乡风情。景色优美、环境宜人。村庄景观设计与周边环境自然和谐,特色街巷、环境小品、建筑立面等体现浓郁渔乡风情。

(五)渔村和谐美

1.发展规划。符合当地渔业、旅游发展规划,有明确的发展定位。休闲产品设计特色鲜明,能充分反映和传播当地渔文化。

2.乡村管理。建立安全巡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质量承诺等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自律服务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监督。社会治安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卫生、安全、治安事故。

3.休闲配套。渔村内交通、游览、安全、卫生、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符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A 级以上旅游景区要求。餐饮、住宿接待能力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二星级以上或《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SB/T10421-2007)二星级以上相关指标要求。

4.共享机制。具有相对公平合理的经济收益分配机制,有效保障多数村民成为本村休闲渔业发展的受益者,休闲渔业产业直接受益村民占村民总人口 20%以上,间接受益人口占 40%以上。

二、“休闲渔业公园”创建认定条件

以弘扬渔业文化、扩增消费热点为手段,以增加渔民收入、宣传健康生活方式为目标,将传统渔业生产与现代休闲旅游、教育、科普等业态相结合,集中打造、创建、认定一批集渔业体验、科普教育、休闲垂钓、文娱购物、美食观光为一体的休闲渔业主题园区。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事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园区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具有合法的土地(水域、滩涂等)使用权证明。

2.园区具备一定规模,集中连片,布局合理。占地 800亩以上,其中用于休闲渔业活动区域不少于 500亩。服务设施能一次性容纳 300人以上参加休闲渔业活动。

3.须为我部或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或活动场所。

(二)渔业特色

1.具有渔业产业基础,园区内渔业产值占园区经济总产值或营业额的 20%以上。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等国家级渔业示范园区(基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渔业生产设施、生产活动能很好地融入园区,体现出产业融合和景观特色。具有渔业生产体验和科普教育场所。

3.渔业资源禀赋优良,靠近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海域(包括河口内港和二、三级渔港)、自然湖泊和水库,自然岸线保持自然或已修复。拥有或者邻近集中连片、环境优美的渔业养殖基地,池塘岸线美观完整。

4.渔文化元素突出,能有机地与地方特色文化和传统文化相结合。有渔文化展示场所,展示内容健康、丰富,形成特色主题,具有示范性。

5.园区休闲渔业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积极向上、雅俗共赏。有 3个以上的休闲渔业主题项目或观光活动景点,每年至少举办 2次、300以上人次参加的休闲渔业主题活动。年接待游客人数不低于 10000人次。

(三)生态环境

1.水功能区划明确,水体洁净。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以上标准;海水水质达到《海水水质》(GB3097-1997)二类以上标准;批准规划的渔业水域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要求。

2.空气质量良好,无噪声污染。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类区要求;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上要求。

3.园区规划的水产品生产区域产地环境条件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准要求。

(四)休闲配套

1.园区内交通、游览、安全、卫生、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符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求,并取得相应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证书。

2.周边 3千米内,餐饮、住宿接待能力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二星级以上或《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SB/T10421-2007)二星级以上相关指标要求。

(五)综合效益

1.市场吸引力和经济效益较好,在周边地区形成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休闲渔业品牌,能够融入当地全域旅游圈或纳入当地旅游线路。东部地区年营业额 8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年营业额在 5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年营业额 300万元上。

2.社会效益显著,提供劳动就业岗位 50个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农(渔)户开展休闲渔业相关经营。

3.生态效益明显,园区建设和运营能与当地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保护协调发展,近 10 年区域内未发生重大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事件。

三、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活动创建认定条件

以弘扬传承休闲渔业文化、传播社会正能量为主题,集中打造、创建、认定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会展)活动,提高活动影响力,促进渔民增收、渔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

(一)主体要求

应为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事业单位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社团或企业举办的民俗文化类、产品会展类、综合类等相关渔业文化节庆活动和会展活动。

(二)活动规模

在沿海举办的文化节庆活动群众参与人数 3000 人以上,在内陆举办的文化节庆活动群众参与人数 1000人以上;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应全国招展,参展面积应 10000平方米以上(或 1000标准展位以上)。

(三)渔业特色

具有鲜明的渔业特色,渔文化元素突出,活动依托渔业生产、渔民生活、渔村风貌等渔业资源组织开展,具有传承和弘扬渔业文化、推动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和促进农(渔)民增收的功能。

(四)品牌知名度

连续举办 3年或 3届以上,有相对固定的举办时间和活动场所。在国内或国际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五)规范管理

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的职责分工、完善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制定并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和环境污染等事故。

(六)社会功能

节庆活动要有明确的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体现社会正能量;会展活动要体现渔业特点,能够起到促进渔业和相关产业发展的作用。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和当地渔业经济发展。

四、有影响力的渔业赛事创建认定条件

以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渔民收入和发展地方经济为目标,突出渔业休闲、娱乐、怡情多元功能,集中创建、认定一批专业性强、影响力大的渔业赛事活动,打造地方经济发展新名片,提升渔业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率。

(一)主体要求

应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他组成部门,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社团或企业举办的休闲垂钓、观赏水族类比赛及其它休闲渔业相关的比赛。

(二)赛事规模

休闲垂钓类比赛要求:海水垂钓比赛和仿生饵钓比赛参赛队数 30个(或 150人)以上、淡水垂钓比赛参赛队数 50个(或 300人)以上,参与人数较少的精英赛、大师赛等重要赛事要经中国休闲垂钓协会认可;观赏水族类比赛单项赛事参赛鱼只 500条(尾、只、箱)以上,综合赛事参赛鱼只1000条(尾、只、箱)以上。

(三)品牌知名度

休闲垂钓类比赛在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或者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休闲渔业场所,观赏水族类比赛应在便于民众参观的场所;举办时间相对固定。赛事活动需举办 3年(届)以上,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在国内或国际上有较高的知名度,赛事内容丰富多彩。

(四)规范管理

有明确的管理章程和管理规定,明确职责分工;赛事组织规范,有高水平的裁判人员和评判标准,活动能够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营管理水平高。

(五)安全保障

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的职责分工、完善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制定并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及治安事故。

(六)环境保护

使用符合相关标准、正规厂家生产的器具和材料,对鱼类和水域环境没有污染或其他毒副作用。在江河湖海等公共水域或其毗连水域举办的赛事应具有完善的水域环境保护措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五、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认定条件(2017

突出休闲主题,将传统渔业元素与其他产业有机结合,形成集运动垂钓、观光体验、科普教育、美食品鉴、水族观赏、文化传承等为一体的渔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

(一)规模优势

连续运营 3年以上。东、中、西部地区年营业额分别达到 500 万元、300 万、100 万元以上。基地面积 200 亩以上(单一项目不小于 50 亩),水面面积不少于基地总面积的1/3。年接待游客 5000人次以上。服务设施能一次性容纳 200人以上参加相关休闲渔业活动。

(二)环境美观

基地内绿化美观、功能区划分明确。各类建筑尽量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和乡土材料建设,并融入当地文化与渔业特色。涉渔生产设施、生产活动能很好地融入休闲活动,体现出较高的产业融合度和景观特色。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以上标准;海水水质达到《海水水质》(GB3097-1997)二类以上标准;批准规划的渔业水域达到渔业水质标准要求。

(三)设施完备

1.水、电、路等市政设施完善,基地内各种标识,特别是安全警示标志规范、醒目、完备,停车位充足。水上交通工具完备、安全。电力线路宜埋地铺设,或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2.消防、防盗等设施齐全、功能完好且处于有效期。游览、娱乐等设施具备合格证书并定期维护以保证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3.住宿等相关设施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二星级以上相关指标。

(四)主题突出

具有 2个以上的休闲渔业主题项目或观光活动景点,展示当地渔业文化、渔业特产,内容健康、丰富,具有示范性(应附活动或景点小视频)。每年至少在基地举办 1 项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休闲渔业主题活动。渔文化建设突出,能有机与传统文化和当地特色渔业产品生产相结合。

(五)餐饮卫生

餐饮场所(如有)及用具须达到《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SB/T10421-2007)二星级以上要求。基地内所提供食用、出售、垂钓的水产品应确保质量安全。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垃圾箱布局合理、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厕所及其卫生设备设施符合《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标准》(GB/T18973-2016)二星级以上要求。具备一定应急医疗救护条件。

(六)管理规范

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具有合法的土地(水域、滩涂、水面等)使用手续。集体经济组织、渔民专业合作组织或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完备的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规范合法。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的职责分工、完善的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并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高峰时段应采取分时段、分区域控制游客规模。设置游客信箱或意见薄,有专人处理服务质量投诉与咨询。

(七)效益明显

市场影响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在周边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社会效益显著,直接吸纳就业或间接提供劳动就业岗位 30 人以上,辐射带动周边渔农户。生态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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